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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政經八百政治標記
〔 #台南鐵路東移抗爭 ! #法院怎麼說 ?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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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政經八百政治標記
〔 #台南鐵路東移抗爭 ! #法院怎麼說 ? 〕

台南的鐵路地下化方案自 1995 年開始研擬,中途不斷變更,直到 2009 年拍板定案(以下稱為政府版方案)。

政府版方案希望在原軌道的東側進行地下化工程,並將原軌設為臨時軌使用,並在完工後,將東側地上土地保留,作為道路給予民眾使用,並保留6米寬的平行巷道。

政府版方案受到鐵路沿線居民抗議,組成「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」,並提出自己的版本(下稱自救會版)。

沿線居民認為可以在原軌下方進行施工,並徵用人民土地當臨時軌,完工後將土地歸還人民。自救會認為自救會版方案對人民侵害最小。

自救會與政府的紛爭也鬧上法院,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年4月8日做出裁定,判自救會敗訴。

因此我們今天就要來帶大家看看判決怎麼說!

💥本案的主要爭點在於,政府的方案是否符合公益原則呢?以及是否是最好的方案、能對人民減少最低傷害呢?

▌政府方案是否符合公益?

根據判決內文,法院認為政府的版本確實具有公益性,以下擷取判決理由:

「(政府版本)改建後之道路寬度為25~40公尺之公園道,對紓解鄰近地區交通與塑造市中心區意象,具有具體效益,確實符合規劃專業與臺南市長期發展願景所需。」

而法院認為,自救會版本將使「中心區縱向道路過於狹小(寬度僅11~16公尺),且僅為雙向各一車道之狹小道路,不符合臺南市中心區應有之道路規劃等級,且都市環境與景觀亦未能獲得明顯改善。」

綜合上述,法院認為政府版本較自救會版本具公益性。


▌除了上述問題,政府版本與自救會版本還有6米坪形巷道爭議

自救會認為,火車站周邊共有大大小小40條替代道路,已足夠附近民眾通行,不需保留6米平行巷道。

法院則認為:「原6米平行巷道之設置目的及使用現狀,係沿著鐵道線提供臨路住戶進出及不特定用路人南北雙向往來通行,同時備供鐵道沿線防、救災功能,特別是鐵路緊急事故(翻覆、火燒車)之救援需求。」

法院認為,雖然附近有替代道路,但對於附近居民來說,此通行巷道仍是必須,並且此巷道能留用救災、事故等需求時使用,並不會因為有其他替代道路能滿足這些需求。


▌對古蹟的傷害

台南火車站為國定古蹟,鐵路施工應顧及保障古蹟存續。

法院認為,政府方案的施工地與自救會版相比,離古蹟較遠,對古蹟影響較小,也因為政府版本利用原軌作為臨時軌,相比自救會版不需要重新搭建臨時軌,施工時程較短,認為政府版本優於自救會版。


綜合上述,法院綜合考量了兩版本的公益性、徵用的私人土地面積、對於古蹟的傷害可能作出比較,最後認為政府版本仍舊優於自救會版,因此判決自救會敗訴。

❗️當然此文只節錄了法院的意見,也有人認為政府沒有提供足夠的時間與人民溝通及其他問題,也歡迎大家在貼文下方提供不同角度的其他意見,一起持續追蹤此案發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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